在2016年,我国政府宣布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一消息犹如春雷炸响,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今,五年过去了,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我国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实施效果、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带你一起回顾这段不平凡的历程。
一、政策背景
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之前,我国实行了一项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这段时间里,我国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国政府于2013年启动了“单独二孩”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这一政策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出生率仍然低迷。
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我国政府经过深思熟虑,于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一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所有夫妇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不再受生育指标的限制。
二、实施效果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老龄化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数据:
| 年份 | 人口出生率(‰) | 老龄化率(%) |
|---|---|---|
| 2015 | 12.07 | 16.1 |
| 2016 | 12.95 | 16.7 |
| 2017 | 12.43 | 17.3 |
| 2018 | 10.94 | 17.9 |
| 2019 | 10.48 | 18.1 |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我国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但增长速度逐渐放缓。老龄化率也在逐年上升,说明政策效果有限。
三、社会反响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社会反响褒贬不一。
1. 褒扬之声
(1)缓解老龄化问题: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有助于缓解我国老龄化问题,为我国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2)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政策实施后,人口结构逐渐优化,有利于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3)满足家庭需求:许多家庭在政策实施后选择生育二胎,满足了他们对孩子的期望。
2. 批评之声
(1)出生率增长缓慢:尽管政策实施后出生率有所回升,但增长速度缓慢,未能有效缓解老龄化问题。
(2)教育资源紧张:随着出生率的回升,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愈发突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压力。
(3)养老负担加重:政策实施后,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尤其是对于独生子女家庭。
四、思考与展望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五年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诸多变化。政策效果仍有待提高,老龄化问题依然严峻。以下是一些思考与展望:
1. 完善政策体系
(1)优化生育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2)完善养老政策: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完善养老政策体系,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2. 提高人口素质
(1)加强教育投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人口素质。
(2)鼓励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创新,提高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
3.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优化人口结构:通过政策引导,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需要不断思考、完善政策,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为我国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是2016年1月1日开始的。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时间
全面开放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全面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正式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二胎生育政策”;
目前我国三孩政策已经实施。
单独二胎的开放对人口出生规模影响:
一、从宏观上来说
人口安全是国家基础,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动力,人口失衡、萎缩、超低生育率,呈弱持续发展或不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中国要走出超低生育陷阱,逐步提振生育率,继续改革,鼓励生育,小步快进。改革是连续的过程,单独夫妇二胎政策是起点不是终点,国家需从生育权限政策和生育导向政策两方面做更多积极努力。
生育权限要达到自主生育,生育主体能实现自主、自由、负责生育。
二、从生育导向方面
国家应鼓励向2个孩子方向发展,杜绝独生子女政策。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国家需要出台更良性的刺激和鼓励政策,鼓励更多的年轻家庭生育2个孩子,生育的权利和导向需要得到跟多的保障。目前生育成本太高,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由政府承担一定的成本,比如延长产假、增加生育津贴等。对缓解老龄化和人口红利增长作用有限:
对单独家庭来说多了一个养老的依靠和支持,有更好的保障。对国家来说,2亿的老龄人口,而每年100万的人口增量,作用有限。
三、从人口红利是指人的价值和贡献
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所以有人口就有红利,只不过随着我国目前老龄化和低生育率加剧,我国目前劳动力优势在减化、弱化。从长远来看,未来人口红利将大大减少,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在相当长时期里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意味着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单独二胎政策的出台,对人口红利的增长作用同样有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二胎政策是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人口专家在2004年、2009年建议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但并未被采纳。
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宝昌与复旦大学教授王丰提出放开二胎生育的建议。
2010年1月6日,国家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2015年12月2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独生子女政策将正式宣告终结,强制避孕节育也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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