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让越来越多的家庭有了生育二胎的愿望。办理二胎准生证是生育二胎的第一步,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办理二胎准生证所需材料

1. 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本等。这些材料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合法结婚,具备生育二胎的基本条件。

2. 身份证明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

3. 户口本

户口本是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必备材料,它能够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双方是否已生育子女。

4. 婚前检查报告

为了确保母婴健康,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提供婚前检查报告。这份报告应包含双方的身体状况、生育能力等方面的信息。

5. 子女出生证明

如有子女,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证明已生育子女的数量。

6. 二胎政策相关证明

根据国家政策,部分家庭可以享受生育二胎的优惠政策。因此,办理二胎准生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二孩生育证等。

7. 二胎准生证申请表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的基本信息、生育意愿等。

二、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流程

1. 准备材料

根据上述所需材料清单,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2. 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3.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4.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批。一般情况下,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

5. 领取准生证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相关部门领取二胎准生证。

办理二胎准生证是生育二胎的第一步,了解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对于顺利办理准生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为您详细解析了办理二胎准生证所需材料及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5、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交离婚材料);

6、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户籍的;须提供外省市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7、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8、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9、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10、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办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2021

法律分析:二胎准生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再生育申请书;2、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4、双方婚育情况证明;5、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夫妻双方离婚);6、病残儿医学鉴定书(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7、3—5人的旁证材料、女方父母结婚证及户口本(农村人口中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8、生子女证明材料、双方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及独生子女证(独子独女结婚);9、死亡证明或相关死亡证明材料(丧偶再婚);10、两代以上独生子女证明(两代以上独生子女);11、无生育能力证明(患不育症)12、伤残军人证(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13、收养证明(收养子女);14、烈士证(夫妻双方一方为烈士);15、残疾证(因工致残);16、特殊情况下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胎准生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办理《二胎生育证》的一般程序: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2、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3、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其复印件;村级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再婚夫妻离婚方要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及其复印件;丧偶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婚育状况证明;初婚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初婚证明;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双份申请及证明材料,报市审批。4、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5、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6、乡级计生办政法员要根据县级批复及时对村下达《二胎证分解批复》。以上就是对“怀孕后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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