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女性在生育期间享有的一项法定假期,旨在保障母婴健康,促进家庭和谐。产假政策也在不断完善。2020年,我国再次对产假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保障了母婴权益。本文将从政策调整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政策调整背景
1. 国际产假现状: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全球平均产假为52周,而我国产假为98天。虽然我国产假天数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产假政策仍有待完善。
2. 企业压力:随着企业竞争加剧,企业对员工的生育成本承受压力较大。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采取“劝退怀孕女员工”等不当手段。
3. 母婴健康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母婴健康越来越重视。延长产假时间,有利于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出生缺陷率。
二、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1. 延长产假:2020年,我国将产假天数从98天延长至98+30天,即128天。其中,产前休假时间为15天,产后休假时间为113天。
2. 陪产假:将陪产假天数从7天延长至30天,鼓励男性参与育儿,促进家庭和谐。
3. 增设男方护理假:针对男方在女方生育期间,可以申请护理假,具体天数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健全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三、政策调整意义
1. 保障母婴健康:延长产假时间,有利于女性在生育期间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2. 促进家庭和谐:陪产假和男方护理假的增设,有利于男性参与育儿,减轻女性家庭负担,促进家庭和谐。
3. 优化人口结构:延长产假和陪产假,有利于提高生育率,优化人口结构,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 降低企业成本:通过增设男方护理假,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育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020年产假政策的调整,是我国在保障母婴权益、促进家庭和谐方面的一次重要举措。相信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为我国母婴健康和家庭幸福贡献力量。
2020浙江二胎产假148天 2020浙江产假再次调整
产假是每位准妈妈都可以享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的,那么浙江的较新产假政策你了解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0浙江二胎产假148天以及2020浙江产假再次调整。
一、2020浙江二胎产假148天
杭州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你们那边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
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
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0.5个月;
6、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1个月;
7、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1.7个月;
8、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2020浙江产假再次调整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八)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以上就是2020浙江二胎产假148天以及2020浙江产假再次调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哦,大家可以参考下以上内容哦。
2020年产假有几天
2020年产假的天数如下:
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
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0.5个月;
6、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1个月;
7、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1.7个月;
8、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婚假和产假的工资的算法如下:
1、职工休婚假期间,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休婚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若是用人单位有为女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职场女性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将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若是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相差部分则由企业补上;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应为月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0年产假再次调整河南 河南产假新规定198天
对于已经怀孕的职工来说,对于产假是十分关心的,听说2020年产假再次调整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0年产假再次调整河南以及河南产假新规定198天。
一、2020年产假再次调整河南 河南产假新规定198天
河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
1、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上述规定可知,一般来说,产假最基础的是98天,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综上可知,一般来说,河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河南额外增加产假90天=188天。
二、河南省婚嫁规定文件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8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2、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6、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7、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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