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哪里查看)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我国新生儿出生的法定证明文件,承载着婴儿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出生医学证明在保障婴儿健康、促进家庭幸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将从出生医学证明的起源、内容、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展现我国婴儿健康保障体系的完善。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起源与发展

1. 起源

出生医学证明起源于20世纪初,当时我国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婴儿死亡率较高。为了降低婴儿死亡率,保障婴儿健康,各国开始关注出生医学证明的制定与实施。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制度,标志着我国婴儿健康保障体系的初步建立。

2. 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出生医学证明制度不断完善。如今,出生医学证明已成为我国新生儿出生的法定证明文件,涵盖了婴儿基本信息、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出生体重、性别、健康状况等内容。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与意义

1. 内容

出生医学证明主要包括以下

(1)婴儿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等。

(2)出生情况:出生体重、身长、出生方式、出生时间等。

(3)婴儿健康状况:有无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等。

(4)父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民族、职业等。

2. 意义

(1)保障婴儿健康

出生医学证明详细记录了婴儿的出生情况和健康状况,有助于医生对婴儿进行早期干预和治疗,降低婴儿死亡率。

(2)促进家庭幸福

出生医学证明为家庭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婴儿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家庭幸福和谐。

(3)提高人口素质

通过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可以全面了解婴儿出生情况,为制定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提供数据支持。

(4)推动医疗事业发展

出生医学证明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我国婴儿健康保障体系的完善

1. 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制度

我国不断完善出生医学证明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确保婴儿健康。

2.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我国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婴儿健康。

3. 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

我国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婴儿死亡率,提高婴儿健康水平。

4. 完善儿童健康保障体系

我国逐步完善儿童健康保障体系,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我国婴儿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婴儿健康、促进家庭幸福、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将继续完善出生医学证明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为婴儿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助力我国婴儿健康事业的发展。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准生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为新生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

(一)手写《出生医学证明》未用钢笔或碳素笔;

(二)《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三)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四)《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五)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出生医学证明》用机构公章、财务章等代替。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办出生证明流程如下:

1、医院收取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在核实父母身份证信息无误后的第二天,专职医生会给新生儿母亲一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要认真填写;

3、到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后,找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窗口,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4、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会将办理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付给办理人。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

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您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调查表,再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根据原户籍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存档部门根据人事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出生调查表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公证处没有出生调查表,或者您不便到公证处领取调查表,也可以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或人事档案的存档部门开具相关出生情况的证明信,证明信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生父母姓名等。出具证明信的部门还需在证明信上盖章,派出所加盖公章,存档部门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信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发往某些国家使用的出生公证书需要加贴当事人照片,例如美国、法国和哥伦比亚,因此如果您要去往这些国家的话,还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供照片。

另外,出生公证并不需要您本人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到公证处代办。

出生证明在哪里办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三、出生证明的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四、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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