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填表模板)

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只生一个孩子。独生子女证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明,不仅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能在办理各类手续时提供便利。独生子女证该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独生子女证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我们来了解一下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1.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即双方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且双方无其他子女。

2. 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 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夫妻双方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办理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独生子女证明: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5. 一寸彩色照片:夫妻双方各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三、办理流程

1. 咨询:您可以拨打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咨询电话,了解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

2. 准备材料: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3. 提交材料: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申请。

4. 审核:计划生育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您办理独生子女证。

5. 领取独生子女证: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独生子女证。

四、办理时间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在提交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完毕。具体办理时间,请您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五、注意事项

1. 材料齐全:办理独生子女证时,一定要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办理进度。

2. 如实填写:在填写申请表时,一定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保持电话畅通:在办理过程中,计划生育部门可能会与您联系,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六、常见问题解答

1. 问:我已经有了独生子女证,但需要更新信息,怎么办

: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更新信息。

2. 问:我可以在网上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目前,大部分地区仍需前往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但部分地区已开通网上办理渠道,请您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3. 问: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收费吗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般不需要收费,但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为准。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独生子女证的办理程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办理独生子女证,不仅能享受国家政策优惠,还能为家庭带来便利。祝您办理顺利!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您好,1、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3、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判。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一、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详细规定如下: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肯定要看一下自己和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证的领取的条件是否吻合,如果全部都符合的话,那么需要带好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审批表,最后独生子女证是在计生机构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的,其他细节性的规定可以详细问询计生机构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一、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1、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委。村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二、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单亲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手续

法律主观: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三)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2、注意事项:(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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