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18年,我国政府宣布实施全面三胎政策,这是继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重大人口政策调整。这一政策调整的背后,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变化以及国家战略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
二、政策调整内容
以下是对2018年三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
| 序号 | 政策调整内容 |
|---|---|
| 1 | 放宽生育限制:取消生育数量限制,允许夫妻生育三个孩子。 |
| 2 | 优化生育服务:提高生育保险、产假、陪产假等生育相关政策的保障水平。 |
| 3 | 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婴幼儿照护、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投入,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
| 4 | 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开展三胎政策宣传,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
三、政策调整原因
1. 人口老龄化加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提高生育率成为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的重要手段。
2. 性别比例失衡: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日益严重,实施三胎政策有助于平衡性别比例。
3. 国家战略需求:提高生育率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四、政策调整影响
1. 家庭生育观念转变:三胎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家庭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家庭生育意愿。
2. 生育率有望提高:随着政策调整,我国生育率有望逐步提高,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
3. 公共服务需求增加:三胎政策的实施,将增加婴幼儿照护、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的需求,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五、社会思考
1. 生育成本高: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但生育成本仍然较高,这是制约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2. 教育资源分配:随着生育率的提高,教育资源分配问题将更加突出,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
3. 性别平等:在实施三胎政策的要注重性别平等,避免因生育政策导致性别歧视现象。
六、总结
2018年三胎政策的调整,是我国人口政策的一次重大突破。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解决政策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取得实效。我们也要关注生育成本、教育资源分配、性别平等等问题,为我国人口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018年放开三胎的政策可能吧
2018年国家没有放开三胎政策。
截至2019年,现行的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2015年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扩展资料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的大事记:
1、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2、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3、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4、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5、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6、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7、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8、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9、2015年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生育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家三孩奖励政策
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如下: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
法律法规:
2018生育三胎最新政策规定,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当地卫生和计生服务部门认可的其它情况,也可以生育3胎:
1、夫妻因不孕不育无法生育,依法收养2个孩子后,身体恢复后,可再生育1个孩子。
2、夫妻生育2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4、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5、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第六种情况: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三胎政策
2018年生三胎不上户口也会罚钱吗罚多少
不上户口,不罚款。交了社会抚养费(罚款)才给上户口呢。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4.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5.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甄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扩展资料:
《社会抚养费》
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征收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参考资料:社会抚养费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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