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2021年产假是3天还是15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女性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来,国家对于产假的规定进行了多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2022年的产假究竟是多少天呢?是158天还是98天?今天,我们就来揭秘2022年产假的新规定及计算方法。

一、2022年产假天数:158天还是98天?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2022年的产假天数并非统一为158天或98天。这是因为产假天数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生育方式、生育次数、是否剖宫产等。

1. 正常分娩:对于正常分娩的女性职工,2022年的产假为98天。

2. 剖宫产或难产:对于剖宫产或难产的女性职工,2022年的产假为98天+30天=128天。

3. 多胞胎生育:对于多胞胎生育的女性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例如,生育双胞胎的女性职工,产假为98天+15天+15天=128天。

4. 晚育:对于晚育的女性职工,即在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后生育的女性职工,产假为98天+30天=128天。

5.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生育疾病、孕产期并发症等,产假天数可能会有所增加。具体天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生建议确定。

二、产假计算方法

了解了产假天数后,我们再来了解一下产假的计算方法。

1. 产假起始时间:产假从分娩当天开始计算,即分娩当天为产假的第一天。

2. 产假结束时间:产假结束时间根据产假天数确定。例如,正常分娩的女性职工,产假结束时间为分娩当天后的第98天。

3. 产假工资:产假期间,女性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生育津贴 = 基本工资 × 产假天数 × 产假津贴比例

其中,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产假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产假津贴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一般为80%。

三、产假相关政策

1. 产假期间,女性职工享有以下权益

享有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生育津贴。

享有产假期间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

享有产假期间的生育休假。

2.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性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3. 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如需进行产前检查、产后康复等,用人单位应予以支持

四、总结

2022年的产假天数并非统一为158天或98天,而是根据生育方式、生育次数、是否剖宫产等因素确定。女性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用人单位应予以保障。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了解2022年产假的新规定及计算方法,为自己和身边的朋友提供参考。

生育方式 产假天数 产假津贴比例
正常分娩 98天 80%
剖宫产/难产 128天 80%
多胞胎生育 128天+15天/婴儿 80%
晚育 128天 80%
特殊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生建议确定 80%

2022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新产假158天是怎么算的

对于上班族准妈妈来说产假是能够好好休息的一个假期,根据规定产假最低不能少于98天,那么2022年的产假究竟是158天还是98天呢?产假的具体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2022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各地区产假的规定

1、广东产假多少天

广东《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2、安徽产假多少天

安徽《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3、北京产假多少天

北京《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但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1–3个月的假期。那么北京产假是128天到7个月。

4、上海产假多少天

上海《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

5、四川产假多少天

四川《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2022年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产假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新产假158天是怎么算的

是188天。

1、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是15天。另外的假期,是符合了才给,不符合是没有的,因此,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还是98天。

2、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假30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母乳喂养的,在累计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纯母乳喂养假=188天。

2022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2022年产假是158天,其中我国法定产假为98天,各省为促进生育,延长产假60天,加起来一共158天。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对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部分省市的产假最新标准

1、江苏省

在享受法规产假的基础上,女性员工产假延长60天(共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2、天津市

女性员工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在子女不满三岁期间,雇主每年将给予夫妻10天育儿假。

3、重庆市

女性员工增加产假80天,共计178天,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20天。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休育儿假至孩子年满1周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年满6周岁前每年可休5至10天育儿假。

4、广东省

女性员工的产假从30天延长到80天,总共178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如果孩子不满一岁,父母每年应享受10天的育儿假。

5、上海市

女性员工享受产假158天,男职工享受护理假10天;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儿假。

2022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江苏

江苏产假是128天。苏州产假既不是158天也不是98天,而是128天,苏州属于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标准。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江苏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江苏在此基础上增加30天,共为128天。

二、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工资怎么算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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